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9日,福建電力福州供電公司向廈門航空福州分公司開具了我省第一張符合會計數據標準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電子憑證,這標志著我省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試點工作邁出了關鍵一步,為全面實現電子會計憑證應用奠定基礎。
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試點旨在通過統一技術規(guī)范、統一結構化數據標準引導推動電子憑證開具、接收、入賬全程數字化、無紙化,系統性解決企事業(yè)單位在處理各類電子憑證時存在的接收難和入賬難問題。
試點的標準包括電子發(fā)票、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銀行電子回單等7種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試點將有利于會計憑證信息化管理、共享和應用,有助于提升電子發(fā)票等會計憑證的可追溯性和可驗證性。
今年,財政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fā)通知,在部分省市開展試點。作為試點單位,福州供電公司在開具電子憑證的同時,廈門航空福州分公司實時完成了該電子憑證的接收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