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1)先計算前8個月應納稅額:前8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前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8/12。
2、(2)再計算后4個月應納稅額:后4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后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4/12。
3、(3)全年應納稅額=前8個月應納稅額+后4個月應納稅額。
4、法律依據(jù):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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