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能提出離婚精神損害賠償?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有什么法律依據(jù)?
協(xié)議離婚要求賠償?shù)那樾伟ǎ褐鼗?、家暴、與他人同居的、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且需要先滿足一方當事人在婚姻期間沒有過錯,再滿足另一方當事人具有法律規(guī)定的過錯行為,才能在離婚時主張離婚賠償。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